來源: 新華每日電訊2021-01-28 10:04
申論熱點材料閱讀
【熱點背景】
近日,一則消息引發(fā)關注: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(fā)初期,原在美國某外企工作的黎某帶著全家回京,登機前通過吃退燒藥等方式隱瞞發(fā)熱咳嗽癥狀,導致63名密切接觸者被采取隔離措施。最近,黎某因妨害傳染病防治獲刑一年,輿論對此拍手稱快。
自疫情發(fā)生以來,像黎某一樣試圖“瞞天”卻過不了“法”海的案例不在少數?桃怆[瞞行程、病情、旅居史、密切接觸等信息的案件,在全國屢有發(fā)生。最近,河北還出現了第三方檢測機構謊報“全部陰性”而漏掉陽性病例的情況。這些都給疫情防控添了不少亂。
【觀點聚焦】
查閱公開的法院判決書可以看到,除依法從嚴從快判罰外,法官們往往會特意寫一些令人警醒的法言法語:“為了一己之便,罔顧公共安全,為社會防疫帶來巨大隱患”“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(guī)定、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、配合防疫人員的工作是疫情防控這一特殊時期每位公民的應盡義務”……
面對病毒心生恐懼在所難免,尋求自救渠道亦無可厚非,然而,知情不報甚至弄虛作假,極可能會成為病毒快速傳播的“幫兇”,危害更多人的健康,乃至釀成無法挽回的惡果。
謊報行程和隱瞞病情是在給病毒打掩護,害人又害己。新冠肺炎患者隱瞞行程、病情,不僅不利于自身的治療,影響身邊親友健康,還將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,為后續(xù)流調和治療工作帶來巨大壓力。根據情節(jié)和產生的后果不同,輕則受到行政拘留,重則會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陷入“出了病房進班房”的窘境。
遏制謊報隱瞞行為需要多措并舉、形成合力。當前,有地方規(guī)定個人隱瞞疫情將被列入征信黑名單,也有地方通告隱瞞接觸史、謊報病情的,治療費由個人承擔。相關部門也要通過合理制度安排,提高違法成本,并加大宣傳力度,讓人們了解到謊報隱瞞行為的法律風險。同時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,細化排查工作,通過有獎舉報等方式有效發(fā)揮群眾力量,進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性和精準度。
國無法不治。最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規(guī)定,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(guī)定,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、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疫情防控期間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保障社會安定有序是首要目標。任何干擾疫情防控大局的違法犯罪行為,都不可能逍遙法外。
法律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,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線。這些判例也向社會釋放了清晰的信號:遵守法紀,如實填報防疫信息,不讓自己成為“行走的傳播源”,應該成為疫情防控常態(tài)化背景下每個人的行為自覺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責。疫情防控期間,如實填報個人行程史和接觸史,不僅對自己、對他人、對社會負責,也是對一線抗疫人員工作的支持和體諒。每個人都要行動起來,同心抗“疫”,合力戰(zhàn)“疫”,不心存僥幸,不謊報隱瞞,為疫情防控工作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。